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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结账时,殷旭问齐庸凡:“你往后会开店吗?”

    齐庸凡笑道:“当然会啊,等我赚到银钱了,定然开一家极好的酒馆。”

    殷旭便道:“同我一起开如何?我有钱。”

    齐庸凡摇头,“不,我喜欢自己的店。”

    他不太喜欢跟别人合作,就像很讨厌现代的商业综合体一样。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小店,是很早以前的愿望了。

    虽然在现代未曾实现,但他希望在异世界可以。

    “你方才给我的那杯……是牛乳吗?”殷旭问道。

    “嗯,味道还不错吧,我早上会卖喔。”

    随后殷旭买了一壶酒,但不方便带回去。

    齐庸凡便说等会就收摊回家了,可以帮他送到隔壁。

    ……

    镇上的钱庄差点儿就关门了。齐庸凡赶在最后一刻去兑了钱,揣着一口袋叮当作响的碎银,沉甸甸的。

    夜深人静,偶尔能听见打更夫敲着锣在喊:“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回到家,他放好木推车,打开酒坛子,里头碰巧还剩下一些,用竹筒装了,送到隔壁去。

    今日卖的全是江小白,他心想,明日应该轮换着卖二锅头了。

    咚咚咚,敲了半天门才有人应。

    小林子揉着眼,睡意朦胧地走出来,瞅见他,没好气道:“怎么现在才来?我家公子等你等得都快入睡了……”

    “抱歉啊。”齐庸凡把竹筒递过去,道:“这酒就送你们了。”

    他虽然不大方,但还是懂得维护邻里关系的。

    小林子愣了愣,刚接过酒,便见他转身离开。

    “你能否卖些瓜子于我?”小林子叫道。

    齐庸凡回头瞥了他一眼,道:“不能。”

    卖给殷旭倒可以,但他不会卖给小林子。无他,看此人不爽罢了。

    回到车里已经很晚了,齐庸凡洗洗睡下,但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他只好起身,给自己倒了杯红酒喝下,困意这才袭来。

    他似乎隐约做了个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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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梦里,他叫齐雍,是南山镇人士。十年寒窗苦读,一路从童生考上去,家里为此卖了牛卖了地,最后一贫如洗,终于供他考上了状元。

    消息一传出来,整个南山镇人都沸腾了。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齐家人挺直了腰杆,以为从此以后便能飞黄腾达了。

    没曾想齐雍就此消失,如同人间蒸发一般,杳无音讯。

    ……

    按常理来说,中举人一般都会被委任为官。寻常进士托关系可以当个县令,排名靠前的却能进入翰林书院,留京赴任,往后仕途更加畅通。

    齐雍身为状元,以后当个三品官估计不是问题。但他相貌出众,在殿试时被皇上一眼看中,选为长乐公主的驸马爷。

    皇命难违,齐雍只能歇了当官的心思,与内务府一同筹备婚礼。最初他挺郁郁寡欢的,但后来他想开了,觉得当驸马爷其实也没什么不好,啥也不用干讨好未来妻子便能享受一辈子的荣华富贵。

    当今圣上共有二十位皇子,个个皆值壮年,彼此狼争虎斗,都对金銮宝座虎视眈眈。许是因此,皇上特别讨厌这群儿子,而尤为宠爱仅剩的女儿,长乐公主。

    皇上很能生,但生出来的几乎都是带把的,仅生了两个女儿。大公主前几年被派去与边疆蒙族和亲,没曾想大半年后便因水土不服而惨死异国他乡。

    这件事给皇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他从此再也不谈和亲的事儿,要是哪国派人前来求亲,也是一律不假辞色。

    他常说,以后定然要为长乐寻一个极好的夫婿,予她一世幸福。

    眨眼之间,长乐公主便到了婚嫁年龄。这几年,皇上为她的婚事愁得长了不少白发。那些达官显贵家的年轻俊杰是挺不错的,但他又怕贵族家的花花公子沾染坏习性,往后待长乐不好。朝中官员,大多有了妻女,更不可考虑。

    此后挑来挑去,他挑中了齐雍。

    这位新晋状元郎出身贫寒,年纪尚轻,连个未婚妻都没有,家世清白。况且他生了张好皮囊,风姿卓越,出类拔萃,看着便是个品行端正的翩翩少年。

    婚礼定在秋末,秋风飒爽,正是阴凉的好天气。皇家气势不凡,属于长乐公主的公主府早就建好了,毗邻京城中心,背靠皇宫,比起另几个王爷府还要好上几分。

    皇帝拨给她的嫁妆更是不知凡几,说是十里红妆都太委屈了。那些金银珠宝,相当于大殷王朝三年总收入。

    可见皇帝对公主的疼爱。

    谁曾想,就在婚礼前一天,齐雍便消失了。

    传言愈发离谱,有说他逃婚的,有说他被世外高人绑架去习武的……

    皇帝大怒,责令举国通缉此人。

    ……

    一觉醒来,齐庸凡出了大半身冷汗。他脱下濡湿的睡衣,换上衣袍,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满脸苍白,一副大病初愈的模样。

    竟然能被一个梦吓成这样。

    他不禁想起之前做过的另一个梦,穿越总局说他所在的异世界出了bug。莫非,他便是那个梦境中的状元郎齐雍?

    可他明明跟通缉令上的人长得一点都不像啊……

    这一天,前往市场做生意的路上,齐庸凡脑袋里一团乱麻。他本来盘算着继续去县城卖零食,一步步发展,最后把分店开遍整个大殷王朝。

    如今看来不能这样了,出于谨慎考虑,他决定暂时安居南山镇,等通缉驸马爷的风头过去了再去县城。

    早上生意不错,没一会功夫,面包和牛奶便卖了个精光。泡面卖得慢一些,许是因为新鲜劲儿过去了,勤俭持家的古代人更愿意在家自己煮面吃。

    如今来买面的几乎都是镇上的有钱人家。

    空闲的时候,隔壁米店的小伙子便会过来同柳元子搭讪。他常来常聊,日子久了,柳元子见他也会笑脸相迎,买面时多给些牛肉。

    伙计叫黄亮,南山镇本地人,在米店干了三年。

    这日他来到摊位上,递给了布包给柳元子。拆开白布,里头装着一串街边买的冰糖葫芦。他有些不好意思,讷讷道:“前几日听你说想吃就买了。”

    “谢谢啊。”柳元子爽快地收下了,并从兜里掏出钱给他。

    黄亮犹豫了一会,道:“掌柜说米店开不下去了,要卖掉,过些天我可能就去县里找活儿干……你愿不愿意同我一起去?”

    他当然知道柳元子不可能跟他去。他只是个普通伙计,每月连一两银子都不赚到,更别提养活她了。

    而柳元子在齐庸凡的摊位干活,每个月能赚三两银子……

    柳元子垂下头没说话。她又不傻,早已看出黄亮喜欢自己。若是一年前,她大概便兴高采烈地答应了。黄亮待她好,而且人也长得俊气,这般好的夫婿在十里八乡打着灯笼都找不到。

    但如今,她不愿屈就。

    正如齐大哥告诉她的那样,女子当独立,而不应被嫁人束缚。她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挣钱,往后再寻个真正喜欢的如意郎君。

    “那,我走了。”黄亮惨淡地笑了笑,望着柳元子,道:“能最后给我煮一碗面吗?”

    她点点头道:“好嘞,要哪种?”

    黄亮道:“红烧牛肉。”

    面很快煮好了,浇上汤汁,打包递过去。但黄亮没接,只道:“送你的,我看你还没吃中饭,多吃些。”

    他扔下铜板便离开了。

    柳元子端着那碗尤冒热气的面,鼻子一酸,自个蹲下来囫囵吃完了。

    ……

    傍晚,夏星酒馆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