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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有个地方,出现在我的梦里。醒来以为只是个虚拟的潜意识场景,没成想忽然忆起的路线将我指引到那里。

    绕着菱湖,途径清香,德福园拐角直上,稀稀疏疏的平房坐落在路的两旁,那里开了间小卖部,里头有个老爷爷拿着蒲扇,夕阳余晖映在店铺的冰箱门上反光。几个十三四岁的小孩拍着篮球经过,光顾店铺买可乐解渴。再往里是一处小区,一个被余晖充斥的篮球场映入眼帘。

    突然,场景蹭的一下,转换至另一个篮球场,余晖依旧,四周都是跳绳的小姑娘,大卡车停在篮球场旁,篮球场上却空无一物。我眨巴,再一看,半场中间还有一颗篮球,视线穿过大卡车,一座老式的教学楼横在眼前。

    嗖——唰——

    还是篮球场。四周都是黄色瓷砖的平房,几个身穿中学校服的男生在球场上左闪右躲,挥汗如雨。一颗篮球吊在电线上,欢声笑语,好不热闹。

    我已经习惯了场景的转换,不出意外下一幕仍会是篮球场。光景一眨,果不其然。然而,睁开眼睛的那一秒,我就反应过来了。

    那一天,是阴天。天气微冷。映入眼帘的首先是凤凰花开的墙报,睁开一点,十五人的合唱团站在台上准备就绪,再睁开一点,底下有几百名穿着白蓝相间校服的学生。环顾四周,脚下是那个操场,面前是那个讲台,身后是栅栏,抬头一看——诚实、勤奋、守纪、文明。我在这里,做早操时常偷看那个人的背影,放学时下来追寻那个人的背影,阶梯上有说有笑的,凤凰花开了,台上的我深吸口气,因为知道那个人就在台下。

    第一个音符飘过来——

    萤火虫

    用来偷玩的光

    头摇晃

    才能背会文章

    跟晨风

    绕过梅花桩

    你的箭马蹄也追不上

    打瞌睡

    先生打我手掌

    柳树叶

    放在唇边回响

    一滴墨

    一朵梅花放

    牵着手

    留下一缕芬芳

    在我们眼睛里

    看不见彼此都在长

    多年后

    青梅竹马想起

    还觉得一阵忧伤

    ……

    「听到了吗?」

    「看到了吗?」

    「感受到了吗?」

    醒来。

    那是哪儿?

    那里……

    再抬头,四个大字。我恍然,扬起嘴角。

    不是梦。这一切都不是梦。

    这一切……

    是我的童年。

    ……

    一阵清风徐来。

    你来啦。

    我走咯。

    要好好的,知道吗?

    珍惜现在,你还能爱。

    ……

    「听到了。」

    「看到了。」

    「很温暖。」

    ……

    那颗篮球要怎么把它弄下来?

    有了,用我家的竹竿。跑回家去,再跑回来,一捅,掉下来的时候正好砸到我。住了十天的医院。

    ……

    「走咯,阿邹,回家咯!」

    「哦!马上来!」

    “所以你要走了吗?”

    「嗯。那我走咯……我会好好珍惜的。还有,拜托你去减下肥嘞,我可不想长大后变成这样。」

    “哈,知道了。快回去吧,阿公婆婆都在家等你开饭呢。”

    「拜~」

    “拜……”

    拜,我的过去。

    ……

    纵然物是人非,美好点滴仍在。

    因为我经历过,所以早已释然。

    过去也好,未来也罢,珍惜当下,别等梦帮你拾回那些逝去了的。

    ……

    第一个篮球场在陈志杰他家附近。

    第二个篮球场在杨屋与上寨之间。

    第三个篮球场在青年桥的新埂塘。

    第四个篮球场可以看到那四个字……

    「三中。」

    (……)

    时隔一年去体检。身高矮了一公分,体重增了五公斤,肝硬化、胃粘膜炎、牙周炎。

    医生千叮咛万嘱咐叫我一定要去运动,不要囤积脂肪。看来这次不减肥是不行的了。

    开风扇冷不开又热的季节真是……入冬失败令人超火大啊!但秋天不就这样吗?要求不要太高生活会很美好。

    懒惰把我所有的积极悉数扼杀了,妈的凶手召唤柯南整死你!

    胡渣长到我以为嘴唇粘着头发,我弟形容其为「东江米虾的触须」。头发也长到可以扎个满人辫了,眉毛鼻毛都没修,脸颊上还长了两粒新鲜出脓的青春痘,喉咙因前几天的突然降温到现在还像是有异物卡住似的超难受。最要命的是屁股长了个痔疮,起床落枕歪着头被我弟和我婆嘲笑了一早上。

    呵呵哒,真美好啊。操蛋玩意。

    (……)

    哇。下了车,我不由发出轻叹,不能表现得明显,只能暗暗握紧拳头,指甲抓入手心。

    广袤的草原,天边的白云飘得极快,远处是排列整齐的风车,视野望去还没我高。

    「藏区的空气没有我想象中的稀薄,不良反应一天就缓过来了。朴实的藏民转轮经过,羚羊成群行在触手可及的视野里。太阳有点毒,温差有点大,心也有点荡,荡在那座延绵不绝的白皑山头上,化作藏蓝鸟,越过山头,咦?我看到了香巴拉。」

    自驾游的全是聚少离多的人,我不会持车,叫他开着,一路有说有笑,略过无数藏景。

    洗涤心灵,就是对思绪的重新整理。立足世界最高地,屋脊上的种种,都令我对人生有了不一样的注解。

    当年固执踏上旅程,只是为了逃避日常难题。没想到,爱上这里,只需三秒。第一秒是高反的刺激,重塑自己。第二秒是沿途的风景,升华自己。第三秒是天高的藏鸟,鼓动自己。

    遇见一个崭新的你,回去面对人生的难题。

    (……)

    今天玲姐在扣上问我是不是去过长春,我一脸不解:没有啊。

    那为什么你的关键词里会有吉林省的?得亏我给你寄过包裹,不然我还以为你是长春人呢。

    啊,被她这么一提,我想起来了。

    她还穷追不舍:你跟长春是不是有些渊源?

    我心说姐啊,吉林可不只长春一座城市呐。不过我想了会儿,还是回了“是的”。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身边冒出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东西,乱七八糟的我以前听都没听说过的地名。

    进入公园,沿着盛长榕树的小路一直走,过清河踏木桥,山谷里一汪瀑泉,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我忘记是谁告诉我的,在哪儿告诉我的。梦里?还是课室里?抑或摇篮里?

    那个人的轮廓模糊不清,但笑起来很沁人。

    我问阿新那个人是不是他,他说他才没那么无聊。我白了他一眼,挂掉视频。

    我问阿布,他无言,搞得我尴尬得要死。

    我问了不下十人,他们都觉得我今天神经兮兮的。

    我在你们眼里难道不是每天都神经兮兮的吗?

    在我快放弃的时候,荧幕上降下一条特别关心。我心一震,一恍,一定。

    原来是你。

    笑过,一痛,一揪,一收,一放。

    谢谢你告诉我那个地方。

    从现在开始,我不再追寻你的足迹,也不会再忆起有关你的点滴。

    一落,一回,欢迎放下。

    (……)

    分手了就证明这一个并不是适合你的,只是从相遇的那个时刻伊始恰好相识相知然后相爱一段时间罢了。因为合适所以相惜,因为坚贞所以相守。相惜相守,才能天长地久。分手了,不用太难过,太悲伤,只能说明那个对的人适合你的人还没出现罢了,时间会为你整理好一切,你只需静候。

    ……

    总是去温暖别人,其实缺爱到爆。或许正是因为缺爱,所以愈发懂得将心比心。明明自己满满的负能量,却想跟天上的太阳那样散发光芒去普照处在阴暗角落的花花草草。我不会像夏目贵志,对每个人都以温柔相待,但在我有限的温柔殆尽之前,也想看看别人得到我的正能量之后,会出现怎样一副光景。

    宇宙被黑暗主宰,纵使最后的结局百分之百会不尽人意,但正因如此,光明就显得更弥足珍贵。

    感谢普照的阳光,让我亲眼所见这精彩纷呈的世界,遇见温柔的人,获得最鼓动人心的蜉蝣,尽管温柔殆尽终要沦陷黑暗。

    (……)

    我在看我写的小说。妈蛋怎么可以写得这么精彩!每次回顾都有种想要催更的冲动,但转念一想……是懒惰阻挡了我更新的步伐!我不想更新啊!可是我又想看后续啊啊啊!要不我找个代笔好了,只可惜我没钱。代笔多少钱一个来着,我记得我以前查过……唉算了,我还是自己聘用自己吧,免费不要钱。可是不想写,妈蛋遇到瓶颈。

    这世上有没有勤奋药丸,就是一吃就会变得非常勤奋的那种。算了,估计二十二世纪哆啦a梦的百宝袋里才有,二十一世纪初的我还是去泡澡清醒一下然后尽量变得勤奋好了,或鞭策自己变得勤奋……感觉不太可能,啧啧啧。

    懒惰害死人呐,七原罪之一,啧啧啧。

    人类就是这么搞怪,贪图享受却又不勤奋向上……嘛,算了,也许这就是命,真羡慕那些天生不用努力就可以衣食无忧的人啊,可是衣食无忧满足了之后不也要去做他感兴趣的事情吗?皇上还有游玩山水放眼自家江山社稷的爱好呢!所以嘛,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本身就是一件幸事,勤不勤奋看个人。

    中二一回好了。打败懒惰!消除疲劳!我要看后续!所以要工作!后续!后续!后续!

    啧啧啧,要是有哆啦a梦的那种白纸就好了,脑子里想什么东西就会浮现在纸张上,但我好像并不想当一个漫画家,要是能把心里所想的东西转化成文字印刻在纸张上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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